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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公斤3元的價格從養殖場個體養殖戶處收購病死豬,然後屠宰成肉以每公斤10元的價格銷售出去。
如果客戶要的量大,價格還可以商量,比如有的是食品加工廠,買來病死豬肉,打成肉糜,灌做香腸。有的大客戶是農貿市場的批發商,他們買來病死豬肉,做成醃肉,再批發或者零售出去。
前兩天,杭州蕭山法院一審判決了這個制售病死豬肉案15名被告,18萬餘公斤病死豬從他們手中流向市場,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案件的審理也將病死豬的地下黑色『生意鏈』逐步還原。
他是專買病死豬的老客戶
收購價是每公斤3元
沈某,早在2006年,就因私自屠宰生豬被處罰過。但是,他依舊把『生意』越做越大。
2010年4、5月份開始,沈某在家中設了無證屠宰點,先後僱傭了9個伙計,這回也統統成了被告。
沈某是一些養殖場、個體養殖戶的老客戶,他買的是病死豬。時間長了,上家有病死豬會直接打電話給他,至於價格嘛,一般就是每公斤3元。
病死豬進了沈家院落,他和伙計們將豬加工成豬肉,再以10元左右一公斤的價格銷售。
2012年3月31日,執法人員先後在沈某的屠宰加工點和租用的冰庫內查獲死豬肉共計1.2萬公斤。
算上以前的,沈某收購的死豬總計達18萬餘公斤,銷售金額達84萬餘元。
這麼多的病死豬肉
有的做成香腸有的做成醃肉
數年來,沈某也已經有了穩定的銷售渠道,比如此次一起獲刑的蔣某、姚某和黃某。
黃某是一家食品加工廠的小老板,2011年以來,他明知沈某買的是病死豬肉,因為進價低利潤高,他陸續從沈某處購買1.3萬公斤病死豬肉,在自家廠裡,一塊塊凍肉被投進攪拌區攪拌成肉糜,再被傳送到灌裝區灌裝成香腸。最後經過烘乾、包裝和抽真空處理,一袋包裝精美的蘇式肉腸就出爐了。銷售金額共計18.9萬餘元。
蔣某和姚某是杭州市近江農貿綜合市場的經營戶,他們經營的是醃臘食品店。
從2011年11月份開始,蔣某從沈某那裡陸續購買了9000公斤價值11萬元的死豬肉,租了兩個倉庫做醃肉加工點,這些病死豬肉又搖身一變,成了香噴噴的醃肉。
蔣和姚還同時從別的地方買了肉過來做火腿。在做火腿做醃肉的過程中,為了減少倉庫裡的蒼蠅蛆蟲等,他們噴灑了大量稀釋的敵敵畏。
2012年3月,執法人員在蔣某的兩個倉庫裡共查獲正在醃制的醃肉和火腿肉共計1.9萬公斤,涉案金額59萬餘元。
經鑒定,抽查的10個批次的醃肉和火腿肉均為嚴重不符合安全標准的食品,人一旦食用,足以導致嚴重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中有8個批次檢測出含有農藥敵敵畏。
敵敵畏屬中等毒類磷酸酯殺蟲劑,較大劑量可引起急性中毒,低劑量長期接觸可致癌。
15名唯利是圖的商人被判刑
最重的判了11年有期徒刑
就這樣,18萬公斤來自養殖場和養殖戶的病死豬肉,通過沈某、蔣某、黃某等這一眾沒良心的商戶,被加工成香腸、做成醃肉流進了市場,有的病死豬肉沈某還直接賣給了當地的小餐館。
沈某等10名被告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罰金90萬元至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罰金1.5萬元不等的刑罰;
把病死豬加工成香腸的黃某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准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
蔣某、姚某還有他們僱傭的伙計,用病死豬做醃肉做火腿,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准食品罪』,他們在制作過程中還用了敵敵畏,又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且生產銷售金額在50萬元以上,屬於『特別嚴重情節』,兩罪並罰,他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罰金138萬元至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罰金11萬元不等的刑罰。
還有3名伙計,算從犯,適用了緩刑,但禁止他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生豬的銷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