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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犯罪嫌疑人小孔利用自己擔任公司庫管員的職務便利,竊取該公司入庫的手機等電子產品變賣獲利並將贓款用於個人消費,涉案金額高達30餘萬元,其行爲涉嫌職務侵佔罪,目前已被和平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5歲的小孔在一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做倉庫管理員。2011年底到2012年底,小孔利用擔任該公司庫管員負責收貨、發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在公司進貨製作入庫單後對入庫單記載手機數量進行修改,並從庫房電腦系統中刪除公司進貨手機串碼,然後將被其從公司電腦系統中刪除的手機私自帶出變賣,非法獲取公司庫存的手機90餘部(包括平板電腦3部),分多次賣給某數碼廣場手機店的老闆,從中獲利人民幣30餘萬元。小孔將所獲得贓款一部分用於償還個人房屋貸款及家庭日常消費,其餘揮霍,現無法償還。據小孔交代,他之前生意做賠了,家裏全靠他一個人的收入,2012年父親又得了重病,治病需要很多錢,壓力實在太大,而他和公司經理是同學,覺得自己很受信任,所以動了邪念。小孔的行爲最終被公司發現並舉報到司法機關,日前,和平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將其批准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