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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駕駛人在小區樓下倒車時,不慎撞倒行人,後者經搶救無效死亡。這名駕駛人因交通肇事罪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女,52歲,家住本市河東區。2013年11月2日早晨,張某下樓駕駛自己的豐田轎車挪車時,由北向南倒車中,撞到了同向行走的被害人劉某,八十多歲的劉某躲閃不及被撞倒致傷。本是體弱多病的她再經此意外傷害,雖及時送醫治療,仍因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張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不負事故責任。被告人張某主動報警。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張某積極賠償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附帶民事部分已和解解決。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張某的自首情節和悔罪、賠償表現,判處張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駕駛機動車一定要留意周圍情況,尤其是過往的行人,開車穩一點,倒車慢一點,既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他人的負責。同時提醒中老年朋友,走路時注意身邊正在啟動的汽車,保持安全距離,避免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