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筐石榴、一筐無花果,明碼標價,小販則坐在一邊。這不是在市場,也不是在路邊,而是在軌交車廂裡。31日中午,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在軌交11號線車廂內發現一個小型水果攤。地鐵運營方及軌交公安明確表示,在軌交車廂內設攤、兜售是違法行為。
發圖網友稱,前天11時許他搭乘11號線,從徐家匯站上車時,一名女子挑著兩筐水果與他同站上車,隨後便開始在地鐵上做起水果生意,直到網友在楓橋站下車時,該女子仍在售賣。
從網友拍攝的圖片上看,一名穿粉色上衣的女子正坐在自帶的小板凳上,面前放著一筐石榴和一筐無花果,地上還放著兩塊自制的簡易價目牌,有乘客正蹲在一旁選購。這個水果攤佔據了車門附近大片的空間,引來不少乘客側目。
圖片在微博上傳開後,不少網友質疑,如此行為是否經允許?這些水果又是如何帶上地鐵的?
對此,地鐵運營方面表示,乘客是可以攜帶不超過規定體積的水果進站乘車的,但在車廂內設攤兜售則絕對不允許。接到乘客投訴後,軌交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曾上車查看,但檢查多節列車後未找到這名兜售水果的女子,疑似已下車。近期,軌交公安、軌交執法大隊將加大11號線車廂的巡視力度,一旦發現類似擺攤、兜售的行為將立刻處理。
軌交公安則通過官方微博表示,水果雖然不在危險違禁品之列,但在軌交區域兜售水果屬於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乘客發現有人在車站、車廂兜售、設攤、販賣等,可撥打110報警或地鐵熱線64370000舉報,站內民警將及時到場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