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40多歲張姓單親爸扶養2名幼女,從三年前起,多次性侵當時年僅7歲與5歲女兒,直到被害人告訴老師“下體痛”才揭發獸行。小姊妹開庭時仍幫父親求情“希望判輕一點”。張男否認犯行,法官認爲他毫無悔意,昨天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0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