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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媽與老伴王大爺相濡以沫四十多載,兩人共同將三個子女撫養長大。可就在今年,胡大媽突然將老伴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而原因竟是自己與鄰居吵架,作爲丈夫王大爺居然袖手旁觀。昨日,記者從通州法院獲悉,經法庭調解無效,這對紅寶石婚夫妻和平分手。
胡大媽19歲的時候與第一任丈夫離婚,後於1971年1月經人介紹與大自己5歲的王大爺認識並開始交往。同年8月份,兩人領了結婚證,一個月後胡大媽生下與前夫的兒子。王大爺將這個孩子視爲己出,後又與胡大媽生育了兩個女兒,一家人風雨多年,平淡而又幸福。
2011年,胡大媽看到鄰居佔用公共道路晾曬玉米,心生不滿,就與鄰居爭吵起來。在爭吵的過程中,老伴王大爺一直勸她不要和鄰居爭吵。胡大媽覺得丈夫不但不替自己出氣,還幫着鄰居欺負她,一氣之下就住到了小女兒家中。家人多番勸解,仍難使胡大媽回心轉意,從此這對紅寶石婚的老夫妻開始分居。今年2月,胡大媽將王大爺訴至法院,認爲自己與王大爺的感情已經破裂,要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
面對胡大媽的起訴,王大爺辯稱,自己這些年對脾氣暴躁的胡大媽一直多加忍讓,將她與前夫的兒子視爲親生骨肉,兒子對自己也很孝順。胡大媽與鄰居吵架完全是無理取鬧,自己勸她是爲了她好,反倒胡大媽不領情,還因爲自己不幫她而否定了四十年的夫妻感情。王大爺表示這些年因爲胡大媽一直愛鬧騰,自己對她的感情也慢慢淡了,同意離婚。
這對紅寶石婚夫妻維持這麼多年的夫妻感情委實不易,法官還是對雙方當事人做了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但胡大媽堅持離婚,王大爺也表示同意。最後法院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原告胡大媽與被告王大爺離婚,共同財產的處理雙方均表示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