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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1)日,記者從重慶市紀委網站獲悉,因違紀違法,忠縣水務局原局長黃毅、重慶經開區市政環衛綠環管理處原處長羅斌被“雙開”,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17年。
經查,忠縣水務局原局長黃毅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193.9萬元。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司法機關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
經查,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環衛綠環管理處原處長羅斌濫用職權,致使國家損失800餘萬元;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349.5萬元。近日,被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司法機關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7年。(記者楊濤)
(來源:華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