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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推動人大制度與時俱進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苟利軍
天津北方網訊:60年前的今天,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勝利召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標誌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全國範圍的建立。此後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展現出蓬勃的生機和活力。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所指出的,這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1954年8月9日,天津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召開,標誌着我市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入了嶄新階段。1980年6月23日,在市委的領導下,天津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市人大常委會。從這時起,我市的人大工作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市人大常委會自設立以來,至今歷經八屆接續奮鬥。歷屆市人大常委會都堅持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譜寫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光輝篇章。
——我們堅持自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從天津發展實際需要出發,及時把改革發展穩定中形成的成熟經驗、辦法、制度上升到立法層面。34年來,共制定451件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議決定,在全市各個領域發揮着引領和推動作用。
——我們堅持依法按程序辦事,綜合運用聽取審議報告、專題詢問、執法檢查、視察等多種方式,不斷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先後聽取審議380多項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執法檢查和視察400多次,確保憲法、法律及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確保人民羣衆的意願得到充分表達,確保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維護和實現。
——我們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每年都就“一府兩院”工作的重要事項作出相應決議決定。根據市和區縣、鄉鎮人大換屆選舉,五年普法教育等重點工作需要,及時作出決議決定。還就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劃定永久性生態保護區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決定160多項,保證全市中心工作的順利開展。
——我們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經過法定程序使市委推薦的人選成爲我市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形成了法律知識考試、介紹擬任幹部情況、頒發任命書、履職發言等制度體系,進一步增強了被任命人員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和公僕意識。
——我們高度重視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天津形成的市長與人大代表座談會、代表持證檢查、“統一視察日”、主任會議成員牽頭督辦代表建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定期聯繫人大代表等做法,在全國產生了積極影響。從2009年開始,連續六年組織人大代表圍繞系列“上水平”活動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爲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了有益參考。
回首走過的歷程,歷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深化對人大工作規律的認識,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奮發有爲,昂揚向上,勤奮敬業,爲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出了不懈努力,積累了十分寶貴的經驗,主要是:
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市人大常委會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堅持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體現市委的要求,自覺維護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堅持人大代表主體地位,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事。
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行各項職責。無論是立法、監督、討論決定重大事項,還是開展代表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都緊緊圍繞市委在不同時期確定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依法履行職責,保障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必須堅持以人爲本、關注民生,使人民羣衆成爲科學發展的創造者和受益者。市人大常委會始終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緊緊圍繞羣衆最關注的就業、收入、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生態環境等熱點問題,督促推動“一府兩院”做好民計民生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密切聯繫代表和羣衆的優勢,團結帶動全市廣大羣衆,共同建設天津、繁榮天津、發展天津。
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創新工作方式。市人大常委會從堅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積極從理論和制度上進行探索實踐,先後建立了立法說明會制度、制定公示地方性法規案辦法、建立代表網絡履職平臺暢通民意渠道、專題詢問紀實播發、組織代表獻計獻策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創新,努力使我市人大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指導性文獻。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都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講話精神上來,認真落實市委書記孫春蘭同志在今天會議上提出的要求,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更好地發揮人大工作在全局中的作用。
要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保持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一根本要求,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圍繞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來謀劃各項工作,確保市委的決策部署經過法定程序成爲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動,確保市委推薦的人選成爲本市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確保市委實施對本市國家政權機關和社會事務的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正確處理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係,形成幹事創業的強大合力。
要大力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確保我市重大改革於法有據。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把立法決策同改革決策更好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序,擴大公衆有序參與,努力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使法規符合憲法精神、契合天津實際、反映人民意願、得到羣衆擁護。
要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着力推動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的落實。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擔負起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美麗天津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點工作和羣衆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
要更加重視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的橋樑紐帶作用。更加密切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羣衆聯繫,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繫羣衆制度,加快建設完善代表履職網絡平臺,爲代表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務。督促有關方面及時有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保證代表依法行使權利。進一步深化人大代表專題調研視察活動,暢通民情民意,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大代表的積極性、創造性。
要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人大幹部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推進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和機關幹部三個層面學習培訓的制度化、規範化。進一步完善人大工作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議事程序。把經常性的調查研究作爲轉變作風、聯繫羣衆、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舉措。不斷鞏固發展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可靠、業務嫺熟、作風優良、廉潔奉公的高素質人大幹部隊伍。
我們堅信,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市各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和全體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人大工作必將不斷髮展,爲加快建設美麗天津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