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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買家網上支付,賣家將貨物通過快遞寄出,這種網上購物的通常模式,被不法分子運用到了毒品買賣中。近日,購買毒品的男子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萬元。
30歲的天津小伙張某,17歲時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9年9月刑滿釋放。出獄後張某一直沒有找到固定工作,後打起了買賣毒品的『小算盤』。今年3月2日,張某通過網絡聯系到廣東男子劉某購買毒品300餘克,以網上轉賬方式支付毒資1.9萬元。次日,劉某將毒品裝在幾個圓形鐵質餅乾盒內通過某快遞公司從廣東托運到天津。3月4日,張某得知毒品已到天津,為了保險起見,便指使其不知情的朋友王某去取裝有毒品的快遞。誰料,王某等到的不只是快遞,還有公安河東分局的民警。民警當場將王某控制,並收繳托運來的紙箱內的兩個圓形鐵質餅乾盒,內有四袋白色晶體、五粒紅色片劑、五粒深紅色片劑。經鑒定,該晶體、片劑共重302.14克,均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後張某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