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在河東區靖江路與丹陽道交口附近人行道上一個標有“超市”字樣的廣告牌已赫然設置數月。而在對面人行道上,一個社區宣傳欄也成了附近一家醫院的廣告欄。根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明文規定,設置廣告設施需由市容管理部門批准。記者不清楚上述廣告牌的設置有沒有取得市容管理部門的審覈,但這樣實在有些亂,影響了環境。對此,河東區監察局工作人員表示將責成屬地綜合執法部門對此情況進行調查,一旦查實對方沒有審批手續,將對違反規定私自設置的廣告牌給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