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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一名女子報案稱自己被一名男子騙財騙色。警方經偵查,揭穿了冒充警察的男子的真實身份,並將其抓獲,同時掌握了其以談朋友為名對十餘名女子騙色騙財的案情。
『鯊魚』出動騙色騙財
6月25日,家住西青區的27歲女子張某到公安西青分局刑偵七大隊報警,稱一網名叫『鯊魚』的胖男子以給張某找工作為名騙走2萬元和一輛汽車。案發後警方展開調查,了解到:2013年7月,張某在網上用QQ聊天時,認識了網名為『鯊魚』的男子。『鯊魚』謊稱是名警察,後發起感情攻勢。剛離婚不久的張某信以為真,多次與『鯊魚』見面。之後,『鯊魚』稱能為張某找到體面工作,但她必須花錢疏通關系。張某分3次給了『鯊魚』2萬元,『鯊魚』隨後編造各種理由進行敷衍。今年2月16日,『鯊魚』以借車為名,把張某價值4萬元的起亞汽車騙到手,隨後便失去聯系。張某遂報警,並向警方提供了『鯊魚』駕駛證上名字叫李某賓的線索。警方經核查,確認李某賓並未取得駕駛證,屬偽造信息。『鯊魚』曾給張某留下兩張照片,這兩張照片與駕駛證上的照片一致。經驗豐富的民警推測『鯊魚』可能與李某賓有親屬關系,遂調取李某賓的家庭、親屬情況,最終確認李某賓有個表弟叫李某光,且李某光就是『鯊魚』。警方於8月21日在河東區抓獲李某光(28歲,東麗人)。被抓時,李某光正坐在其父的轎車裡與一女網友談情說愛,准備實施詐騙。目前,李某光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微信搜『附近的人』獵艷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查明李某光曾是公安某分局的協勤人員,於2011年11月辭職,為獲取錢財開始冒充警察,對多名單身女子騙色騙財。
2013年4月,李某光使用手機微信尋找『附近的人』,後將娛樂場所服務員王某(女,30歲)作為獵艷目標。李某光謊稱自己是警察,願與王某以結婚為目的談朋友。不久,王某便在日租房被騙色。幾個月後,李某光稱其朋友在工地被砸傷,急需巨額醫療費。王某給了李某光1.4萬元。同年12月,李某光開始厭倦王某,遂與她中斷聯系。案發時,王某仍然不知被騙實情,誤認為她與李某光因感情不和導致分手。
女律師也淪為獵物
2013年1月,李某光使用手機『搖一搖』功能認識了30歲的女律師高某,並采用慣用手法騙取了高某信任。見面後,李某光稱他做生意需要錢,高某遂給了他兩萬元。李某光與高某交往同時,還與多名女子往來,並按照『步驟』騙財騙色。在被警方上網追捕後,李某光為逃避打擊,竟還找高某尋求法律上的幫助。高某知道實情後,也報了警,請警方嚴打騙子。
警方提示:網上聊天需謹慎,不要輕信對方以各種理由提出的索要錢財的要求,以防上當受騙。同時,警方也呼吁有過類似受騙經歷的被害人見報後盡快與公安西青分局刑偵七大隊取得聯系,幫助警方進一步固定相關證據,使嫌疑人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