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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外地來津打工人員盜竊室友電腦後外逃,後被失主找到。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其提起公訴。
張某,男,24歲,遼寧人,曾在本市河東區某飯店打工。2013年年底,張某在其打工的飯店員工宿捨內,趁室內無人,盜走同事劉某放在衣櫃內的筆記本電腦一臺、銀行卡一張及存折一個,隨後逃往大連市。一周之後,失主劉某找到張某並將其扭送到當地派出所,後張某被押解回津。被盜電腦被公安機關收繳,並發還失主。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