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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青年報》網站9月21日報道,上週六,在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批准下,越第一大商業銀行——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Agribank)前董事會主席,65歲的蘇必玉(Do Tat Ngoc)被越公安部依法逮捕。蘇涉嫌違反經濟管理法律條規,造成約5930億越南盾損失(約合人民幣1.72億元)。
據悉,Ngoc涉嫌違法操作土地,包括:非法投資芽莊市中心地區一家五星級酒店;非法轉租已承租地;非法土地競拍等。而僅非法轉租已承租地就造成了93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694.8萬元)的經濟損失。
據悉,2008年,越南國家銀行(SBV)曾要求Agribank將其位於首都河內的印刷工廠遷至首都外。當時蘇必玉負責此項工作。
時任Agribank印刷、貿易與服務公司總裁的範玉頑(Pham Ngoc Ngoan)在明知處於承租期內土地不可轉讓的情況下,仍與國際投資與教育發展股份公司(INED)高管協商,欲轉租後者位於胡志明市工業園內佔地2.04萬平方米的工廠與地皮。時任Agribank董事會主席的蘇必玉則批准了該項租地計劃,最終令Agribank印刷、貿易與服務公司向INED支付了93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694.8萬元)的租金,租期爲49年。
據報道,如今Agribank印刷、貿易與服務公司因無法獲得上述地皮的使用執照,導致印刷廠遷址計劃無法完成,此外,其亦無法取回已支付的930億越南盾租金。
據調查,除印刷廠遷址項目非法操作外,蘇必玉還在其任期內,向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第二租賃公司(Agribank Leasing Company No. 2 ,簡稱ALC II)非法放貸,給越南國家財政造成500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45億元)的鉅額損失。
據悉,2007年,越南國家銀行曾更新借貸決議,規定任何借貸機構向其旗下任一公司的總貸款金額不得超過該機構總資產的10%。然而,僅在2006年末,ALC II在Agribank借貸已達最高值2.2萬億越南盾(約合6.38億元人民幣)。2007年,這一數值達2.56萬億越南盾(約合7.37億元人民幣)。在此基礎上,同年蘇必玉批准對ALC II再放貸,貸款金額爲3.77萬億越南盾(約合10.92億元人民幣)。而由於蘇未及時發現並解決ALC II的非法借貸問題,最終給國有資產造成5000億越南盾的鉅額損失。
據報道,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於去年11月判處ALC II兩名前高管死刑,另外判處9名人員3-14年監禁。然而,今年7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宣佈撤銷死刑判決,下令對此案再次進行調查。(林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