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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了謀取小利,一男子拆卸鐵軌上的魚尾板變賣,殊不知其行為造成了巨大安全隱患,致一列車車身晃動,停車查看兩個多小時,並影響到北京列車樞紐。昨天下午,本市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以破壞交通設施罪判處涉案男子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據指控,今年6月3日11時,暫住本市的福建省男青年洪某在鐵路北環線4公裡294米至4公裡550米間,采用活動扳手拆卸的方法,拆卸鐵路鋼軌魚尾板3塊(每塊價值人民幣122元),高強度街頭螺栓、螺母23套(每套價值人民幣5.4元),被盜物品共計價值490餘元。後洪某將盜拆的其中一塊魚尾板變賣,獲贓款45元。案發後,北京鐵路局安全監察室認定,盜拆行為產生的隱患問題,如列車司機不能夠及時發現並采取停車措施,會引發列車脫軌、顛覆事故,造成人員、財產巨大損失。
昨天14:30,被告人洪某被押上法庭,庭審正式開始。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洪某沒有提出異議,當庭認罪,並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檢察機關當庭出示的證據顯示,洪某將鐵軌上的魚尾板等物品卸走後,恰好有一列貨車行至此處,司機感覺車身有晃動現象,立即停車下來查看,這纔發現魚尾板丟失,於是逐級上報險情。該列車為此停車2小時12分,甚至影響到了北京的列車樞紐。根據已查明的上述事實,法院認為,被告人洪某拆盜正在使用中的鐵路線路上的鋼軌接頭夾板,危及行車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據此,法院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
結合此案,主審法官李海龍表示,本案被告人洪某所犯罪行是鐵路法院重點打擊的行為,對其判處刑罰既是對國有鐵路大動脈安全和秩序的維護,也是對全社會公眾的警示。目前我國已經進入高鐵時代,隨著技術的發展,列車速度已經達到每小時300至350公裡,在如此高速之下,有一點隱患、閃失,都可能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可是一些人為了貪圖小利便不顧一切,以致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所以,希望通過對這起案件的審理,警示公眾,公共安全靠大家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