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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首個國家烈士紀念日到來之際,從市財政局獲悉,從2011年7月起,本市各級財政累計爲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2400多萬元,以解決部分烈士子女生活困難問題。此外,市財政還累計撥付專項資金1500餘萬元改造10處烈士陵園,修繕加固革命烈士紀念牌。
本市從2011年7月起,給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主要包括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週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卹金待遇且年滿60週歲的烈士子女。發放標準爲:城鎮每人每月753元,農村每人每月434元。據悉,目前本市共有符合補貼條件的烈士子女13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