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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受害人因貪圖高額利息,輕信自稱在銀行工作的親友,參與所謂的銀行倒貸理財,結果被騙數百萬元。
犯罪嫌疑人崔某,女,26歲,本市人。崔某上學時曾經在銀行實習直到2010年畢業,此後,她對周圍親友假稱自己留在了該銀行的信貸部工作,甚至還特意與親戚約在銀行樓下見面,穿著正裝從銀行走出,制造自己在銀行工作的假象。2012年底,無業的崔某對周圍親友稱自己所在的銀行開展了倒貸業務,即銀行的業務部門通過內部融資提前將資金發放給貸款企業,等貸款下發之後再把錢還回來。崔某稱該項目具備周期短、利息高等特點,動員家中親戚紀某等人將錢投入其中。為了獲得高額利息,2013年上半年,紀某先後十餘次把錢交給崔某,每次30萬至50萬不等,十幾天後崔某即歸還本金,並付給紀某一定利息。如此幾次之後,紀某對崔某的銀行工作人員身份及崔某虛構的銀行倒貸業務深信不疑。2013年7月,在崔某的要求下,紀某又分幾次先後交給崔某250萬元,經數次催要未果後與崔失去了聯系。經查,2013年至2014年,崔某通過類似的手段騙取自己的親戚紀某、朋友金某、朋友的父親陳某等人共計三百餘萬元。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將崔某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