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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萬靜科技部今天對外公佈《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經費巡視檢查工作手冊》,巡查工作每年一次,主要對象是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任務較多、專項經費資金量較大、經費管理較薄弱的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科技部將建科研信用記錄,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將記入“黑名單”,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的資格。
《手冊》明確要求,巡查中發現下列11種行爲的,應在《巡視檢查工作記錄表》中詳細記錄並收集相關證據,並向科技部有關部門報告。包括:利用虛假項目騙取專項經費的行爲;提供虛假財務資料、挪用專項經費的行爲;利用虛假或不實合同、協議套取專項經費的行爲;使用虛假不實票據騙取專項經費或以大量虛假不實票據列支專項經費的行爲;項目課題申報單位向其下屬具有法人資格單位或存在關聯關係單位違規轉撥專項經費的行爲;自行增加預算外單位、違規外撥專項經費的行爲;虛報冒領勞務費、專家諮詢費或勞務費,專家諮詢費發放不規範且數額較大的行爲;使用現金大額採購或現金髮放數額較大的行爲;大量列支與科研任務無關的汽油費、手機通訊費、辦公用品和餐費、招待費等個人消費性支出的行爲;不執行《科研經費巡視檢查監督意見書》,逾期不提交整改報告、整改落實不到位或虛假整改的行爲;其他應當予以處理的違規行爲。
對於違規違紀行爲,涉嫌違紀的,移送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覈實處理;科技部將建單位和個人的科研信用記錄;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將記入“黑名單”,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的資格。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