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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解放軍四總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對評比表彰全軍踐行強軍目標標兵作出部署,決定從2014年開始,每年評比表彰一批全軍踐行強軍目標標兵。要求全軍部隊深入學習貫徹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國防和軍隊建設重要論述,爲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努力奮鬥。
四總部明確,評比表彰全軍踐行強軍目標標兵,要具體把握“注重綜合性、全面性”“聚焦能打仗、打勝仗”“堅持常態化、長效化”等原則。標兵單位,主要從師旅團級以下單位中產生;標兵個人,主要從團級以下指揮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文職幹部、文職人員、士兵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