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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鄰居熱心介紹港澳免費游,本以為是場美妙之旅,沒想到卻遭遇強制購物,團內游客花費幾千甚至上萬元纔得以順利回家……』昨日,西青讀者劉女士反映這件發生在她身上的糟心之旅。記者從旅游質監部門了解到,劉女士遭遇的正是『零團費』購物游的陷阱,由於劉女士等14名游客未與旅行社簽訂合同、留有旅行票據等證據,因此旅行社拒不承認接待過劉女士等人組成的旅行團。
據劉女士介紹,今年9月經一位周姓鄰居介紹,她與另外13名鄰居參加了一個免費的『港澳7日游』旅行團。周姓鄰居告訴劉女士,按照旅行社的規定,參加旅行團的游客年齡在55歲以下的免收團費,年齡在55歲的以上只需交300元。劉女士不想錯過這樣的機會,就與其他13名鄰居一起報名參團。因為是熟人介紹,又沒有交費,出發前劉女士等眾人均未簽訂旅行合同。
按照行程計劃,劉女士等人乘坐火車抵達深圳後,由一位當地導游帶領通關進入香港,然後前往澳門、珠海等地游玩,最後抵達廣州乘坐火車返回天津。『這一路上就沒斷了收錢,不要門票的景點導游也每人收190元。』劉女士說,從抵達深圳開始當地導游就開始以各種名目進行收費,並且還將劉女士等旅行團內游客連續幾個小時關在一家商店內,不吃不喝不讓坐,眾人只能挑選購買不知真假的彩金飾品。大部分游客花費都在幾千至上萬元,還有的游客花費幾萬元。
『旅行期間,我們就發現自己可能上當受騙了。』劉女士告訴記者,當旅行團抵達廣州時,團內游客撥打110報警,最終每位團員收到導游退還多收的費用230元。回到天津後,劉女士與其他團員找到周姓鄰居協商,希望能找到組團出游的旅行社進行投訴維權。但由於劉女士等人沒有簽訂旅游合同,也沒有留存火車票等旅行相關票證,因此旅行社拒不承認接待過劉女士等人組成的旅行團。
昨日,記者將此問題反映到旅游質監部門、市消協等,工作人員稱劉女士遭遇的是『零團費港澳游』,是旅游質監部門禁止的旅游運營方式。旅游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提醒,旅游者購買的旅游產品,包括通過網絡購買旅游產品時,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約定住宿、車輛、餐食等標准,寫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每次最長停留時間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旅游者在購物時,應要求商家開具發票,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並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旅游者收到發票後要仔細核實清楚並妥善保存。
無論是親友介紹、還是網上團購都是『零團費港澳游』的一種營銷手段,市消協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參加旅游活動前應首先考察旅游產品的價格及旅游團的質量,明顯低於市場價的超低價團、免費團一定會在旅行中埋設消費陷阱,切不要圖便宜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