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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中午,陝西吳起縣周灣鎮村民劉居有因食用含有罌粟殼粉的?面皮,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15天。劉居有走出看守所後稱,在拘留期間遭刑訊逼供並住院。昨天,當地政府回應稱,公安機關在辦理劉某吸食毒品案件中無刑訊逼供行為,並指認媒體部分報道內容失實。
據此前媒體報道,9月3日中午,劉居有吃過?面皮後,在駕駛私家車途中被民警攔住,隨後因尿檢呈陽性,被警方以吸毒為由行政拘留15天。隨後,面皮店老板也因給食品非法添加罌粟殼被拘留10天。
9月24日,延安公安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劉居有本人在拘留期間陳述,因身體不適,吸食了用50元買來的黑色塊狀物。後其親屬提出,劉某系食用了長城涼皮店涼皮所致。公安調查後查實,店主在涼皮調品中的確摻入少許罌粟殼,隨即被依法拘留10日,並對食物等做進一步鑒定。同時,公安機關告知廣大居民,誤食毒品不以吸食毒品處理。
劉居有走出看守所後,多次向媒體表示,其在被拘留期間遭到刑訊逼供。當地檢察院於9月24日就警方涉嫌刑訊逼供介入調查。
昨天,吳起縣政府網站通告稱,經檢察院調查認定,公安機關在辦理劉某吸食毒品案件中無刑訊逼供行為。通告稱,2014年9月3日,吳起縣公安局在辦理劉某吸食毒品案時,民警已告知劉某本人:如不服處罰決定,劉某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但劉某至今未提出。
通告還認定此前媒體報道的『?面皮店老板向派出所和禁毒大隊交納6萬元罰款纔被釋放』等內容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