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針對國土資源執法難、難執法問題,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執法監管責任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從強化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責任機制、嚴格責任追究三方面入手,切實推行黨政同責、部門協作工作機制,打造立體化的國土資源執法監管網絡體系。
《意見》強調,全省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保護、利用、監管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負直接責任。紀檢監察、法院等相關部門要落實監管職責,法院依法受理、執行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的強制執行案件,公安機關配合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並依法查處。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發展改革、規劃、城建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證件及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資金支持。
《意見》明確,各市縣應建立國土資源執法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紀檢監察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公安、財政、國土資源等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建立完善聯席會議、情況通報、執法協作、聯合辦案、案件移送等制度。
《意見》要求,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各市縣落實執法監管責任情況的督導。違法行爲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對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政紀處分等,同時扣減或凍結當年用地指標和暫緩涉土涉礦審批。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