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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存有一定的安全隱患,日前,南疆海事局結合轄區實際,推出“五個一”制度,以規範卸沙碼頭砂石料裝卸、運輸以及砂石運輸船航行作業等行爲。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打擊力度,在嚴格禁止未經備案的砂石運輸船舶靠泊卸沙碼頭的基礎上,今後,南疆海事局轄區卸沙碼頭將不接卸不合格內河船舶、“三無”船舶、超載船舶、未在海事部門備案船舶等船舶。
嚴格執行“五個一”制度
“近年來,我們已經有了豐富的砂石碼頭和砂石運輸船管理經驗,此次在原有‘每船必報、每船必查’措施基礎上,又研究制定了‘五個一’制度。”南疆海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五個一”制度包括“一船一報告”、“一船一檔案”、“一船一動態”、“一船一跟蹤”、“一船一覈查”。
每艘備案砂石運輸船舶靠離泊卸沙碼頭前,碼頭經營人都需向海事部門報告,即“一船一報告”制度。“一船一檔案”制度則爲碼頭經營人爲每艘備案砂石運輸船舶建立詳細檔案。“一船一動態”制度要求每艘砂石運輸船舶嚴格執行進出港動態申報、簽證、報告、港內安全作業報備等相關規定,以及碼頭經營人詳細記錄每艘船舶靠離泊動態。“一船一跟蹤”制度即碼頭現場負責人對每艘船舶靠離泊和作業進行現場監控,碼頭經營人密切跟蹤和記錄每艘砂石運輸船舶自上一港駛離直至駛至下一港過程中的航行動態。“一船一覈查”制度即每艘砂石運輸船舶在卸沙碼頭靠離泊及停泊、裝卸作業期間,海事執法人員會同碼頭現場負責人對碼頭及船舶安全狀況進行現場覈實和檢查。
7項措施加強碼頭管理
在嚴格禁止未經備案的砂石運輸船舶靠泊卸沙碼頭的基礎上,南疆海事局提出了卸沙碼頭不接卸不合格內河船舶、不接卸“三無”船舶、不接卸超載船舶、不接卸未在海事部門備案船舶、不接卸“四不”行爲船舶(進出港不簽證、不報告、不守聽高頻、不保持AIS常開)的“五不接卸”準則。
同時,採取了加強卸沙碼頭安全管理的7項措施。各卸沙碼頭需以簽署安全承諾書的形式做出安全承諾。卸沙碼頭所有人、經營人、砂石運輸船舶管理人、砂石運輸船舶共同簽訂“四方”安全管理協議和建立“四方”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劃分和有效履行各方在卸沙碼頭管理以及砂石運輸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期間的安全管理職責。卸沙碼頭成立由碼頭所有人及經營人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管理專門部門,明確第一責任人和現場負責人,專人負責碼頭日常安全管理、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善後處置等工作。卸沙碼頭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包括人員救生、堵漏、棄船、消防、防污染等多科目的船岸聯合應急演練。在卸沙碼頭前沿配置CCTV或具有類似功能的監控設備,監控設備信號應引入在碼頭上專門設置的監控室,並有專人實施24小時監控。卸沙碼頭建立每日巡視制度,做好巡視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卸沙碼頭經營人加強對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特別是新入職人員的安全培訓,建立定期培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