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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伙同他人於數天內頻繁出入兩所高校,在校園內大肆盜竊自行車。後該男子在銷贓過程中落網。日前,西青區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今年3月11日,安徽省男青年吳某攜帶開鎖器、改錐等作案工具在天津理工大學學生宿捨19號樓附近,盜竊被害人魏某白色山地自行車一輛,後在銷贓過程中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經被害人李某及證人范某指認:吳某還盜取李某藍黑色飛鴿牌山地自行車一輛銷贓給范某。
後吳某主動供述,其於3月初至3月10日間,還單獨或伙同『胖子』(另案處理)攜帶作案工具在天津理工大學及天津工業大學校園內,采取撬開車鎖的方式,先後盜竊山地自行車3輛。經鑒定,被盜物品價值共計1380元。案發後,被盜贓物已發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