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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騰飛,法治引領。
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領域立法工作緊跟全面深化改革節奏,一路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巨輪前行,立法護航
剛剛過去的國慶長假,全國接待遊客4.75億人次,同比增長10.9%;實現旅遊收入2453億元,增長15.7%。從統計數據看,旅遊業又一次實現“井噴”。
打擊“零負團費”,不得強迫購物,維護合法權益……這個黃金週,有了實施整整一年的旅遊法的護佑,出門在外的旅遊者感覺更踏實了。
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說:“旅遊法的實施使中國旅遊業進入了全面依法興旅、依法治旅的新階段,有力推動了旅遊市場秩序的規範,有效維護了廣大旅遊者的權益。”
法律體系日臻完善,不僅保障市場經濟活動有法可依,還推動和助力經濟騰飛。十八大以來,伴隨着經濟持續發展,我國的立法由宏觀層面走向微觀層面,由速度型走向質量型,由粗線條走向精細化。
旅遊法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第一部法律。打開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可見推動經濟發展、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方面的立法項目居於主體地位:
——針對環境保護的需要,修改完善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制定增值稅法等若干單行稅法,修改稅收徵收管理法;
——爲了推動創新驅動,修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法律。
截至目前,經濟立法方面,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除已通過旅遊法外,還通過了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預算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修正案,對環境保護法作出修訂,審議了資產評估法草案、航道法草案和商標法修正案草案等。
深化改革,於法有據
這是上海自貿區成立一年後交出的制度創新成績單——負面清單由190項減少到139項,一年內新設企業數量逾1.2萬家,超過其前身上海綜合保稅區20年的註冊總和。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我國實行更加積極主動開放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力求在推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體制改革上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制度創新,法律先行。早在上海自貿區掛牌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內對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調整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立法工作已經成爲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牛鼻子。”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李連寧表示,如果法都不動,各方面的體制機制改革是無法往前走的。
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爲例,爲依法推進這項改革,政府職能轉變,國務院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相關法律。
去年6月和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兩次表決通過了對19部法律的修改,以一攬子方式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律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爲改革掃除了障礙。
“這有利於促進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爲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發展動力和社會創造力。”國務院法制辦主任宋大涵表示。
百姓關切,立法爲民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保障公衆健康”寫入總則第一條,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用最嚴格的法律責任保衛廣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積極維護網絡時代的消費者利益……
以人爲本、立法爲民,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立法工作一個最鮮明的時代品格。
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時刻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法律提升民生質量,一部部承載民生期盼、呼應民生訴求、回饋民生關切的法律相繼面世。
爲制定好旅遊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以遊客身份參加旅遊團,全程暗訪;爲修改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者不僅與消費者、企業經營者座談,還深入到電子商務孵化創業基地實地探訪;爲修改好環境保護法,首次將法律草案二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13年審議通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種設備安全法,看似與民生關係不大。但是,立法過程中,草案條文從一開始的72條到進行大量擴充後的101條,將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電梯和大型娛樂設施納入其中。這部法律還要求建立特種設備身份證制度,一臺設備“從生到死”,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有記錄可查。
特種設備是冰冷的,但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立法過程卻深刻體現出立法者對百姓生命的關心和珍愛。
這是立法的溫度,一部部法律在民衆的願望中誕生;這是立法的底色,一部部法律在百姓的期待中昇華;這是立法的理念,一部部法律在時代的行進中彰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