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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60年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爲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
現行憲法自頒佈至今已逾三十年。30多年發展歷程證明,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人民創造幸福生活的根本法制保證。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召開,人們期盼會議對進一步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銘刻黨和人民意志,憲法與時俱進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生人民政權需要體現人民共同意願的法制基礎,需要制定人民共和國的總章程——憲法。
1954年9月20日下午5時55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表決結果:投票數共1197張,同意票1197張,全場一片歡騰。憲法全票通過,確立了中國根本政治制度。憲法,在東方大地上第一次與人民的意願高度契合。
這部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嶄新國家熔鑄人民意志根基的最廣泛動員——第一部憲法草案公佈後的近三個月時間裏參與討論人數達1.5億:憲法起草委員會收到的來自全國各地民衆對憲法草案的修改和補充意見118萬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二局局長艾志鴻說:“這是新中國立法史上的創舉,從此之後,向社會公佈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也成爲凝聚人民智慧的重要方式之一。”
民主法制的精神薪火相傳。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穿越近30載歲月,實現與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精神對接”。走出十年浩劫的中國,熱切地呼喚着民主和法制。
時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彭真在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上作關於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時指出:“這次全民討論的規模之大,參加人數之多,影響之廣,足以表明全國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各界人士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熱情的高漲。……全民討論中也提出了大量的各種類型的意見和建議。……許多重要的合理的意見都得到採納。”
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經歷着廣泛深刻的變革,憲法伴隨着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不斷演進。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對現行憲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憲法,把黨和人民意志書寫在莊嚴的文本之上。明確了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明確規定堅持改革開放,確定了“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基本方略,“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入憲……
實踐無止境。憲法在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的過程中,保持着持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