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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一男子欲帶女友見大船,私自進入天津港港區並在未辦理《登輪證》的情況下登上停泊在港區的外輪,被天津東港邊檢站民警及時發現並給予警告處罰。
昨日上午,東港邊檢站執勤民警在轄區進行巡查,當巡查到新加坡籍“裕歐”輪時發現一男一女青年着便裝正在登輪。由於該輪船登記時並沒有船員家屬要辦理登輪證,這一情況引起了民警的警覺,遂上前進行盤查。經詢問得知,原來二人系情侶,在天津打工,由於女友說到天津還沒見過大船,男子便吹噓能帶其上大輪船遊玩。但由於並不知道登外輪還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因此違反了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未在邊檢機關辦理登輪證件上下外國船舶的,給予警告處分,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鑑於二人認錯態度較好,且屬於首犯,因此,民警給予二人警告處分,並向他們講解了登外輪的相關規定。
隨着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越來越多的遊客到濱海新區遊玩,東港邊檢站特別提醒廣大市民,進入口岸限定區域、登在港外輪一定到邊檢機關辦理《登輪證》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