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從邊檢機關獲悉,據外交部領事司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科威特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公務、特別和公務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將於2014年10月17日生效。根據協定,持外交、公務和公務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和持外交、特別護照的科威特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過境、停留,不超過30日,可免辦簽證。此協定不限制締約雙方拒絕不受歡迎或不可接受的締約另一方人員進入本國領土或終止其在本國領土上的逗留,並無須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