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買房送裝修,相比毛坯房,精裝房可爲業主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近年來備受青睞。但是,由於不能全程監控房屋裝修過程,且精裝房的質量問題不時爆出,本報也經常接到相關問題的投訴,所以,精裝房的驗收環節至關重要。如何讓花上百萬甚至數百萬元買來的精裝房少留遺憾,驗收時主要應注意哪些細節?日前,記者採訪了資深裝修人士及行業律師。
讀者反映
300萬元精裝房30項不合格
“花300多萬元買的精裝修房子,驗收時發現很多問題,都快一年了,到現在都沒有徹底解決,我們的損失怎麼辦?”日前,讀者李女士向本報反映,2012年12月其購買了一套約140平方米的精裝修商品房,去年11月,她接到通知後前去驗房,沒想到發現了很多問題,“接待員先讓我立即在五六張單子上簽字,我提出疑義,她說這是履行程序,房子不會有問題,必須簽字、交齊2014年全年物業費和採暖費才能看房拿鑰匙。沒辦法,按要求在做完這些後,跟隨他們3人去看房。打開房門首先合電閘,但無論如何也合不上,叫電工來檢修,經過3個多小時排查才找到原因,是零線和火線接反了。詳細查驗發現,屋裏有很多硬傷,當時隨行物業人員就記錄了十幾項,其中,主臥斷橋鋁窗戶框上有嚴重砸傷、廚房下水管沒接上、櫃門裏很多垃圾、多塊玻璃有劃痕、牆體裂紋、拖把盆開裂、主衛浴盆拉手是用膠粘上的、衣櫃門合頁沒上、恭桶是歪的,等等。幾天後,由對方多名負責人蔘與的最後一次正式驗房,4頁驗房單,記錄了三十多項不合格的地方。此後的維修過程中,我們不斷要求開發商加快維修速度,並就此作出賠償。但時至今日,快一年了,開發商和物業都沒有給出令我們滿意的處理結果。”
接到李女士反映後,記者及時與開發商取得了聯繫。“李女士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但事出有因,我們一直在積極與其協商,但無法完全滿足其提出的索賠要求。”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李女士在購買期房後,要求我們將入戶玄關拆除,改成衣帽間。經過研究,我們破例滿足了這個特殊要求,並簽訂了延遲入住三個月的書面約定。按約定,李女士的房屋要等到今年2月才能交付驗收。但後來,由於我們公司的內部原因,誤將驗房通知提前3個月發給了李女士,而當時,這處房屋並未和其他房屋一樣通過我們的5次內部驗收,所以會有多處問題存在。發現問題後,我們一直在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維修、更換完畢,並於今年8月份將所有問題解決。但是,就相關賠償問題,對方提出的額度遠遠超出我們公司按規定給出的額度,儘管我們一再加碼,但還是不能滿足對方。就此,我們提出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方案,但對方一直不認可。”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繼續主動溝通,得到業主的充分理解,儘可能讓問題能得到圓滿解決。
專家支招
耐心、細節一樣不能少
“對於普通百姓來講,驗房確實不是個簡單的活兒,一不留神就會出現疏漏。所以,驗房時,第一是要有耐心,第二是觀察細節,多看、多問、多記錄。”對於如何驗房才能少留遺憾,曾有16年裝修經驗的工程師盧先生介紹,“首先要帶齊工具,包括試電筆、尺子、帶電源顯示開關的多項插座、小錘子和手電筒等東西。進入現場後,先要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如果開發商能提供這兩書一表,一般不會出現特別嚴重的質量問題。”
說到驗收細節,盧先生說:“精裝房空氣質量很重要,裝修材料都是開發商購買的,業主對材料的質量無法把控。因此,必須確認開發商購買的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有害物質不超標。對此,除了覈對材料外,可向開發商索要權威機構出具的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另外,對於水路、電路、吊頂結構和衛生間防水等精裝房隱蔽工程,最好請了解相關知識的朋友或專業人士陪同看房。如果做不到,要看是否接錯管道,有無漏水現象,還要確定水管的材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電路,要看普通插座、大功率插座等是否有明確的分路,面板開關的安裝是否平整,同時,還要測試開關是否有效,各屋燈頭、插座是否有電,其他如電話插口、寬帶插口、電視天線插口等也是道理相同。另外,衛生間的防水也很重要,往地面倒清水試驗一下,最低點的地漏不能有積水,各下水處應該流水通暢。”
盧先生說,除了上述重點需要檢查的方面外,牆面、門窗、地板、暖氣設備也不容忽視:“牆面應該使用耐水膩子,牆漆的塗刷應該均勻。牆地磚檢查顏色是否一致,用小錘敲擊地磚和牆磚,如果有空洞的聲音,說明瓷磚沒鋪好,空鼓率不能超過5%。記得每扇門窗都要檢查,外觀沒毛病,還要看是否開關順暢,密封度如何。地板應做到無明顯色差,腳感一致,沒聲音。暖氣的檢查主要看材料有無漏水痕跡,管路是否暢通。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精裝房使用的各種主要材料在合同當中應該準確無誤地標明,特別是品牌含金量較高的設備,如衛生潔具、燈具、廚房設備、傢俱五金、潔具五金,以及具備防盜、防火、隔音功能的多功能門等;除了品牌外,還需要明確設備的型號,業主在驗房時要與配置單一一對照,避免被劣質產品調包,降低裝修的檔次。”
本市天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高明提醒業主注意以下幾點:“首先,驗房過程中一定要堅持‘不放過’原則,不管開發商或陪同的收房人員如何花言巧語,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果對方根本沒有準備驗收登記表,則應自備紙筆,一一記錄。其次,物業公司的行爲往往代表不了開發商,除非有明確書面授權。因此,不要就房屋質量的問題僅僅與物業公司簽署文件。另外,驗收房屋發現問題時,一定要得到開發商蓋章確認,並文字約定處理方案。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而導致延期入住,一定要取得相關證據,證明不是買房人不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擬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定條件。這樣一來,今後哪怕通過訴訟解決,也會在最大限度上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