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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有媒體報道,本市將調整二手房交易營業稅免徵期限政策,對此市地稅局第一時間迴應:“相關報道內容不實。”
此前有媒體報道:“二手房交易營業稅的免徵期限調整正在研究中。不過,一些地區地稅局已開始悄然鬆動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期限,即由5年修改成2年。其中,天津市地稅局明確將於11月1日開始執行上述政策。”對上述報道,市地稅局第一時間在其官方網站和微博上回應,“近期,經濟觀察報刊發《國稅局調研二手房營業稅免徵期一些地區已5改2》的文章,部分網站進行了轉載。其中相關報道內容不實。如廣大網友需獲取稅收政策的相關信息,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www.chinatax.gov.cn或我局天津財稅政務網www.tjcs.gov.cn查詢。也可以通過關注‘天津財稅’政務微信諮詢瞭解。”
目前二手房交易營業稅免徵期限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出臺的《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執行,5年的期限沒有國家政策作出過更改和調整,市地稅局方面也未接到任何關於近期調整營業稅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