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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31日表示,現初步查明,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髮票和事項套取科研經費轉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後涉嫌貪污公款2000餘萬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3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檢察機關今年以來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有關情況。
有記者問,媒體近期報道了一批教育科研領域涉嫌腐敗的案件,其中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弄虛作假套取鉅額國家科技資金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浙江大學原副校長褚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行賄等犯罪一案也被社會廣泛關注。請介紹一下這兩個案子的相關情況。
徐進輝說,2014年5月,根據監察部駐教育部監察局的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將審計署審計發現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涉嫌職務犯罪線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查辦。2014年6月,吉林省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犯罪對李寧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現初步查明,李寧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髮票和事項套取科研經費轉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後涉嫌貪污公款2000餘萬元。
徐進輝表示,2013年10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對浙江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褚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行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犯罪一案立案偵查,現已偵查終結,正在審查起訴中。經偵查查明,1998年至2013年間,褚健利用職務之便,實施上述犯罪,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嚴重,且本人在案發期間先後採取行賄、銷燬證據等非法手段阻礙、對抗調查和偵查,社會影響惡劣。
徐進輝強調,百姓的關注點就是檢察工作的着力點,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力度查處包括教育系統在內的涉及民生民利的腐敗案件,更好地維護羣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