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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今日指出,最高檢今年3月起部署開展專項檢察,重點監督有關部門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罰變更執行情況,至9月底已建議收監執行800名罪犯,其中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82人。
曹建明今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作關於人民檢察院規範司法行爲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自2006年之後,最高檢再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彙報有關規範司法行爲工作情況。
曹建明表示,最高檢今年3月起部署開展專項檢察,重點監督有關部門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罰變更執行情況,至9月底已立案查處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後弄虛作假、索賄受賄、徇私枉法的國家工作人員129人。
曹建明強調,爲保障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公正、監管秩序穩定及被監管人合法權益,檢察機關規範對刑罰變更執行監督。對原廳局級以上、縣處級職務犯罪罪犯刑罰變更執行,必須分別層報最高檢、省級檢察院備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