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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開發區管委會獲悉,《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住房公積金移交工作方案》和《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住房公積金移交工作步驟》現已制定出臺並經批准。天津開發區外資企業住房公積金將向天津市全面移交。
移交時點為2015年1月1日,為此,開發區外資企業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至2014年12月31日營業終止。其中,移交過渡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移交基金范圍為開發區外資企業住房公積金,移交人員范圍為2014年10月在開發區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於2014年11月已在市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自2015年2月開始,實現各項業務在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系統正常經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