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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0餘隻羊在農場內被神祕咬死,但卻找不到狗的主人。“羊倌”一怒之下將農場承包者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損失2.8萬餘元。昨天,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目前,該院正開展“監督聯絡月”,該案通過直播網站進行了直播。
原告陳某在津南區一個農場內有一個羊圈,養了很多羊。而這個農場是王某承包的,王某在農場內養了數十條狗。農場內另有其他人承包土地從事養殖業。2014年2月1日下午,陳某的妻子給他打電話,稱王某的狗咬了羊。陳某趕到羊圈發現死了6只羊,還有28只受傷。之後,受傷的羊不斷死亡,陳某報了警。陳某抓住了一條狗,並經過王某找到了狗的飼養人張某。張某經與其合夥人商議,賠償了陳某1萬元。此後,陳某又與王某協商,要求王某賠償6000元。王某與合夥人商議後,拒絕賠償陳某的損失。因此,陳某將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財產損失2.8萬餘元。
王某反駁道,他的確散養了多條狗,用來看護農場。但是農場裏還有其他養殖戶的狗和野狗,陳某沒抓到他的狗,不能證明自己的主張,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中,原告主張被告飼養的狗咬死了他的羊,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對此,原告應舉證證明系被告飼養的狗咬死了原告的羊。現無證據證明被告的狗咬死了羊,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其損失缺乏事實依據,法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一審宣判後,陳某不服,提出上訴。昨天庭審中,原告堅持要求被告賠償,但被告稱原告缺乏證據。
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