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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二級以上或建築面積4500㎡以上的新建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可給予最高800萬元一次性投資獎勵,並對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進行綜合考評,成績在80分以上的醫療機構,可獲最高100萬元的獎勵。日前,濱海新區出臺了《濱海新區促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獎勵辦法》,每年安排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獎勵資金,用於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設備購置、學科建設、質量提升等,促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爲了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濱海新區日前出臺了《濱海新區促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獎勵辦法》,對行政區域內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內進行獎勵。濱海新區財政每年安排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獎勵資金,分爲一次性投資獎勵和綜合考評獎勵兩類,用於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設備購置、學科建設、質量提升等。其中,一次性投資獎勵主要面向二級以上或建築面積4500㎡以上的新建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一次性投資獎勵是指在新區重點區域投資新建符合區域醫療衛生規劃、能夠提供特色醫療服務的知名品牌醫院,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非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投資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800萬元。採取分段獎勵方式,根據新建工程進度撥付投資獎勵的70%,運營半年後撥付剩餘的30%。而綜合考評獎勵主要面向二級以上或建築面積4500㎡以上的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或者建築面積1200㎡以上具有提升爲二級醫院空間的社會資本舉辦的一級醫療機構。綜合考評獎勵採取日常考評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週期爲1年。對綜合考評成績在80分以上的醫療機構,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非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50元的標準,結合綜合考評成績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爲了確保資金使用規範、安全和高效,獎勵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新區衛生部門將制定《濱海新區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綜合考評辦法和考評標準》,主要對各醫療機構資質、醫療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消毒管理、醫療廢物管理、醫療糾紛處置以及物價、收費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會計制定執行情況等,各有關方面進行綜合考評。同時,還將成立綜合考評專家組,組織開展全區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綜合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