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青年在單位與同事逗著玩時,向同事腹部踹了一腳,不想,這一腳卻惹出大禍,致同事重傷。日前,北辰區法院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山東省男青年閆某原在本市北辰區一家家具廠工作。2013年7月22日9時,閆某與同事李某在單位車間內逗著玩時,向李某腹部踹了一腳,致李某受重傷。閆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與李某簽訂民事調解協議,取得了李某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