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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市委對落實“兩個責任”高度重視。9月12日,市委召開常委會議,審議《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見》和《天津市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9月24日,經市委批准,印發了《意見》和《辦法》,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全面領導責任
-各級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各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各級紀委嚴格依據黨章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責任
-各級紀委要加強執紀檢查,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各級紀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加強對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紀委領導班子成員要加強對職責範圍內各項工作的組織推動
健全完善保障措施,確保“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各級黨委和紀委要高度重視,完善保障措施、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兩個責任”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督考覈;強化各級領導表率作用;嚴肅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