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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政局出臺《關於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的意見》,要求新建公辦養老機構建成後,一律實行公建民營;對於現有的、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逐步實行公建民營改革。到今年年底,公辦養老機構總數要達到30家,實現公建民營的比例為56%,到明年年底,全市力爭實現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比例達到60%以上。
據介紹,公建民營養老院運營模式,指由政府出資修建養老機構,再通過委托管理、合作運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社會化運營。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性質仍屬於國辦養老院,只是在運營環節上加入社會力量,這既可以保持國辦養老機構各種福利服務性質,又可以發揮民間運營團隊的專業性。截至2013年年底,本市共有公辦養老機構(不含光榮院、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17所,其中市級5所,區級12所。已經率先實行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有4所,分別為河北區星光老年之家、津南區頤養院、武清區養老院和武清區第二養老院。
多項補貼支持公建民營養老
收養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補2250元/床
按照《關於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的意見》,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後,將享有一次性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困難老年人入住補貼和防范意外補貼等多項扶持補貼,保障養老機構的高效運營。
其中,由政府投資新建或購置建設並形成產權的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3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由政府投資改擴建的新增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張床位1.2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公建民營的公辦養老機構給予運營補貼,其中對收養生活自理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年補貼1050元/床;對收養生活不能自理(介護)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年補貼2250元/床。
對收養的政府重點保障的困難老年人,給予全額或部分住養資金補貼,並由全市統一組織,以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為投保主體,按照實際入住老人數和每張床150元/年(以實際金額為准)的標准,為養老機構投保綜合責任險,保護入住老人的合法權益,防范經營風險。
承接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必須是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意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運營團隊,必須為『民辦非企業單位』,以確保養老機構國有資產不流失、公益養老用途不改變、服務水平明顯提高,避免養老機構高標准『公建』後,被『民營』成高收費的養老機構。
據介紹,與一般性盈利性民營企業不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發放工資福利之後,盈餘只能繼續用於所從事的社會事業,不在成員中分配。政府部門則在完成對運營團隊的考核後,可以從運營團隊每年上繳的盈利資金中返還部分作為獎勵。
公建民營養老機構要繼續發揮公辦養老機構的托底作用,留有適當比例床位,重點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撫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