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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國家憲法日
導讀:日前,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堅持維護憲法權威”。昨日,在國家首個憲法日當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舉辦公衆開放日、憲法宣誓儀式等活動,向外界傳遞“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信念。
現場
冤案當事人獲邀請參觀最高法
昨日是首個國家憲法日,當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辦“讓法治成爲信仰”主題宣傳暨“12·4”公衆開放日活動。
活動邀請9位公衆代表講述他們的法治故事,值得一提的是,邀請函還首次送到了被改判無罪的冤假錯案當事人手中。浙江叔侄冤案當事人張高平、張輝走進最高人民法院參觀,並闡述了他們對於法律的理解。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邀請張氏叔侄,目的是向社會傳遞人民法院堅決依法維護公民的權利,對於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責任,對於不構成犯罪,特別是蒙冤受屈當事人,堅決貫徹疑罪從無、罪行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則,讓蒙冤受屈者平反昭雪。
2009年以來,最高法每年在12月4日舉行公衆開放日活動,邀請公衆代表參觀最高人民法院。輿論分析認爲,邀請被改判無罪的冤假錯案當事人參加,是司法高層堅持“有錯必糾”的又一強烈信號,也是法院落實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大舉措。
“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最後的防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指出,人民羣衆對公平正義的期待越來越高,這對於全國廣大法官來講,更加堅定了信心。“我們將堅守公平正義的防線,堅守預防和糾正冤假錯案的底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讓法治成爲信仰
在出席昨天的最高法開放日活動時,周強強調,要切實肩負起時代賦予我們的責任,忠實履行憲法職責,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把憲法根植心中,讓法治成爲信仰,推動憲法的全面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他表示,憲法、法律和法院是人民利益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守護者。從公衆代表所講的故事當中,我們深切感受到,憲法、法律和法院與每一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是人民利益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守護神。聽了公衆代表們的發言,更進一步堅定了法治的信仰。
周強認爲,人民法院在推動憲法實施的過程當中,還需努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以及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幹警要做遵守憲法的模範,要捍衛憲法,維護憲法,全面推動憲法的實施;要始終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嚴格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按照憲法的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懲處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人民利益,保護人民的平安和幸福。此外,要積極推進人民法院改革,破除一切影響公正司法、公平正義實現的障礙。要加快建設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更好地接受人民羣衆對司法的監督。
周強強調,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偉大進程中,人民法院的廣大法官肩負着神聖的使命,肩負着黨的重託和人民的期望。要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忠於憲法、維護憲法的人民法官隊伍。
最高檢檢察長:憲法是公民權利保證書
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隆重舉行檢察官憲法宣誓儀式。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我宣誓: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恪守檢察職業道德,維護公平正義,維護法制統一。”
上午9時許,在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的帶領下,最高檢院領導、專職檢委會委員和180多名最高檢新任和新晉升人民檢察官,身着統一檢察制服,面對憲法,高舉右拳,莊嚴宣誓。
曹建明在宣誓儀式上指出,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證書”。人民檢察官要帶頭堅持嚴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權利,公平公正對待人民羣衆的訴求,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參與司法,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面孔
張氏叔侄:始終相信法律會還我們清白
在昨天的開放日上,9位受邀公衆代表之中,來自安徽省歙縣徽城鎮七川村村民張高平和張輝叔侄尤爲引人注目。作爲首個受最高人民法院之邀參與開放日的冤案當事人,對於這份“遲到的正義”,他們說得最多的一句話依舊是“相信”: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公正最終會到來。
法律的力量
“法院是一個講法律的地方,沒幹壞事,爲什麼怕來法院?”張高平話音未落,語氣裏藏着的樸實和執拗勁兒感染了不少在場的聽衆。
對於這位曾歷經十年牢獄生活的安徽歙縣村民而言,以公衆代表的身份走進最高人民法院,多少還有些突然。上個月,正在老家的張高平收到了來自最高法的邀請函,“還是辯護律師和媒體告訴我的,我完全沒有想到。”
事件的另一位當事人張輝回憶:“接到來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時,我當晚激動得沒有睡覺。我以前在監獄裏做夢都想一定要來北京申訴、喊冤,當我出來以後,我就不想再來了。”
在全程跟蹤報道“浙江叔侄冤案”的鮑志恆看來,在中國第一個憲法日到來之際,最高法邀請兩位冤案的當事人來到現場,“我的理解這是一種強烈的信號,一種落實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強烈信號。”
張高平坦言,對於將來沒有什麼想法,只是想過普通百姓的正常生活。“目前我的大女兒在售樓,小女兒在南京的一家超市裏幫人賣東西,家裏蓋了新房,最近在忙着裝修。”歷經十年申訴之路的他,對法律也有了更深的見解。“我在家裏經常跟人們說,不管你做生意也好,打工也好,千萬不要違法。我跟他們說,你違法了,那必須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命運的審判
11年前,張高平叔侄的命運因一位“搭便車”的女孩而改變。
2003年5月18日的晚上,張氏叔侄駕駛一輛貨車從安徽歙縣老家出發去上海送貨,經他人介紹,同縣的一名17歲的小姑娘王某搭乘他們的車去杭州,然而王某卻在此日被人殺害,赤裸着下身的屍體在杭州市西湖區的一個水溝裏被人發現。
5天之後,張高平叔侄被認定爲強姦王某的犯罪嫌疑人,被杭州市警方刑事拘留。
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分別以強姦罪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
“在那個過程裏,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同監犯作的僞證。”張高平向北青報記者回憶道。2003年案件發生後,曾有一名叫“袁連芳”的同監犯逼迫張輝寫下認罪材料,該案一審判決書記載,袁連芳曾出具證言,證明張輝曾在看守所內自述強姦致人死亡的過程,這份證詞也成了這次判決的重要依據。
6個月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於張高平叔侄兩人的案件進行了二審宣判,以強姦罪判處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處張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十年的堅持
二審判決之後,張高平叔侄兩人進入了浙江省屬地的監獄服刑,2005年,張高平從浙江調到新疆石河子監獄服刑,三年後,張輝從浙江調到新疆庫爾勒監獄服刑。
在獄中,兩人始終沒有放棄對案件的申訴。
張高平曾對媒體回憶,在監獄裏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寫申訴狀。
被押至新疆石河子監獄服刑期間,當時張飈是石河子市檢察院駐監所的檢察官。在他的印象裏,張高平是“最突出的一個”。
張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憶:“第一眼見到張高平,他就說自己是冤枉的,一直在喊冤。桀驁不馴,他幾乎每次都說:法律會給我一個公正的。他的眼神非常期待,有射出光芒的感覺。”
“我記得非常清楚,最後一次在牢裏見他的時候,他說,你信不信我沒有關係,但是我始終相信總有一天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全程跟蹤報道“浙江叔侄冤案”有關情況的記者鮑志恆坦言,“我沒有辦法想象,一個在牢裏待了八年,還不肯減刑的人,痛哭一場之後,居然說,你信不信我無所謂,但是我相信,總有一天法律會還我一個公正。”
樸素的信仰
經張飈、律師朱明勇等人的努力,此案引起浙江政法系統的關注,浙江省高院於2013年3月26日再審改判兩人無罪。案件平反後,包括浙江省高院在內的浙江政法機關相繼向叔侄二人致歉,並依法作出國家賠償。
“拿到再審判決書時,我至少看了十來遍。”張高平告訴北青報記者,“看到判決書的時候,我知道我能回家了,這是我盼了很多年的結果。”
昨日,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張高平爲叔侄兩人的命運設想了“另外一種結果”。
“如果檢察官張飈、律師朱明勇等人沒有出現,我也會堅持到底,15年牢坐滿,我還會繼續到高院申訴。”他語氣異常堅定地表示,“我不會回家的,我相信他們會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我也始終相信,我會遇上好法官、好檢察官。”
走出監獄的張高平留意到,越來越多的冤假錯案陸續平反。而對於那些仍在等待“正義”結果的人,他說:“如果確實沒有犯罪,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要相信法律會還他們一個公平正義。”
聲音
昨天,在最高人民法院公衆開放日活動中,另外7名受邀請的公衆代表也在現場發言。
馬國生(曾與銀行打官司追回丟失存款):我特別深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對老百姓是很關心的,老百姓最信任的就是人民法院的法律。今天我帶來一幅年畫,送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院長。
撒貝寧(央視記者):十幾年來,我們一直在說點滴記錄中國的法治進程。希望未來像馬國生這樣因爲法律的保護,而重新過得生活安寧、平靜的人越來越多。
詹紅荔(少年審判法官):少年審判的宗旨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幫助他們重獲新生,迴歸社會。
張亦馳(張家口市第七中學學生):我們是新世紀青少年,我們一定要積極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生活中以法律爲準繩,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法就在我們身邊,讓法律在我們心間常駐,讓我們與法同行。
佟麗華(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主任):過去15年,我們爲超過50萬未成年人和農民工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以及法律援助服務。15年的工作,我們深刻地感受到只有勞動者,尤其是那些弱勢人羣他們的合法權利得到了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目標才能實現。
李一飛(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一中校長):人們重視知識,卻恰恰忽略了最基本的常識。所以我們教育多多少少成爲了一種道德缺失的教育,法律缺失的教育,這正是我們教育的問題。所以我覺得法治中國應當從教育做起。
鮑志恆(報道“浙江叔侄冤案”的記者):沒幹壞事,就不怕來法院,這是一個最樸素中國老百姓的法律信仰。這個信仰不是他們無罪釋放之後纔有的,而是支撐着他們走過十年的申訴之日、走過了十年的牢獄生活。
發佈
最高法發佈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意見
最高法:邊遠地區儘可能就地立案就地開庭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要“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昨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見》正式施行。
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意見》共分三個部分總計30條,涵蓋了司法便民利民的指導思想、制度措施和組織保障等方面的內容,其中17項主要便民利民措施還以漫畫形式呈現,這也是最高法首次利用漫畫作品對外發布司法文件。
完善訴訟費緩減免制度
目前,全國95%的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專門的訴訟服務中心,全國法院訴訟服務場所面積超過85萬平方米。但也有些法院訴訟服務還存在功能分散、服務不規範的問題。
爲此,《意見》明確,各地人民法院應全面整合訴訟服務功能,把訴調對接、立案登記、訴訟風險提示、訴訟材料接轉、訴訟費用繳納、財產保全、案件流程查詢、信訪接待服務職能歸口到訴訟服務中心,努力爲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訴訟服務。
2006年以來,各級人民法院爲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達13.06億元人民幣。《意見》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完善訴訟費緩減免制度和特困羣體執行救助制度,不斷拓寬司法救助的範圍和方式。
要大力推廣車載法庭等巡迴審判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量不斷攀升。2008年以來,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都在1000多萬件,但是一些羣衆反映的立案難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爲此,最高法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根據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和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積極推進立案登記工作,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起訴權利。
此外,最高法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巡迴審判工作,對於邊遠地區等交通不便的地方,要以方便人民羣衆訴訟爲出發點,儘可能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就地審理、就地執行。要以便於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爲出發點,深入到企業、社區等羣衆集中、糾紛集中的地區進行巡迴審判。要大力推廣車載法庭等巡迴審判模式,讓“流動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羣衆訴訟的需求。
三千多法院地址電話網上隨時查詢
另據瞭解,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與百度公司聯合開發設計的“百度·中國法院地圖”正式上線,共收錄除軍事法院外共3496個法院信息。只要點擊地圖中的相應法院或者在搜索框中輸入相應法院名稱,就可閱覽該法院詞條中包括地址、郵編、電話、法院簡介、機構設置、官方網站、百度地圖在內的多類司法便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