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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和平區法院對報道的“李某以更改國家級考試成績爲名詐騙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庭審中,被告人李某稱,他是購買了支付寶賬戶和更改電話號碼的軟件,然後實施詐騙的。
被告人李某系福建省安溪縣人,被抓獲前在福建省石獅市賣服裝,並經營網店。對於犯罪方法,他稱是在網上看到的。他專門購買了他人的支付寶賬號、電話卡、銀行卡等,並申請了專用QQ,然後就在百度貼吧等發佈能夠修改國家級考試成績的虛假信息。
本市一所大學的學生郭某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未過,就到百度貼吧瀏覽,發現了李某發在貼吧裏的可改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的帖子,並與他取得聯繫。李某聲稱“網上網下的成績都可以改”,郭某信以爲真,就按李某的要求,通過支付寶付給李某1500元。見郭某上鉤,李某又以需交保密費等費用爲由找郭某索要了5500元。郭某發覺被騙後,遂報警。
學生高某參加了研究生考試,而且分數距“北航”的錄取分數非常接近,英語只差了一分,政治只差兩分。在貼吧裏發現李某發佈的信息後與對方取得聯繫。李某對高某說,他是“北航”招生辦的,而且是專門負責分數的。高某將信將疑,但在通話過程中,他發現對方的電話號碼確實是“北航”的,於是信以爲真,先後通過支付寶向李某付款1.6萬元。
李某是通過QQ羣與考生何某認識的。在詐騙何某的過程中,他稱自己在太原理工大學招生辦有認識人,可給何某改考研成績。在通話中,何某發現對方電話的確是太原理工大學的,就向其付款3500元。
公訴書指控,李某還以能激活被吊扣的駕照爲名,騙取蘇州市人徐某1200元。以能改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爲名,詐騙王某人民幣400元。李某在接受公訴人訊問時稱,他之所以購買支付寶賬號,是怕使用自己的賬號會泄露個人真實信息。另外,被害人的來電顯示爲報考學校,是他通過購買了一個軟件來達到的。李某的辯護人稱,李某學歷只有高中,平時很“老實”,家鄉的人都希望對其從輕判處。
本案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表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利用互聯網發佈信息,騙取多人財物,且數額較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在一年半至兩年半的幅度內對其量刑,並處罰金。李某的辯護人表示,指控李某詐騙徐某和王某的證據不足。而公訴人稱,李某實際的作案次數比指控次數還要多。
本案審判長表示,將擇期宣判此案。
一位學生代表表示,通過旁聽案件審理,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而且明白了遵紀守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