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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這既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和重要體現,也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法治建設思想的深化,標誌着我國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同時也是依法治國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習總書記在新華社上發表講話,他強調,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係的重要環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爲法律。要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80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納入改革任務總檯賬,一體部署、一體落實、一體督辦。
通過學習,不難發現,依法治國,以法治國是今後社會發展的趨勢,作爲一名普通的邊檢民警,我認爲應該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在平時的工作中應該避免工作的隨意性。在執勤執法過程中要嚴謹,不負責任的話不說,帶個人感情色彩的話不說,不合法理的話不能說。其次,在執法辦案過程中要注意法律條文應用的準確性和程序的上的時效性。最後,作爲一名民警我們更要帶頭遵守法律,切勿因爲自己是警察就以爲自己有幾分特權,要以更嚴格的標準來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