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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救護車司機承擔着救死扶傷的職責,可是這位司機竟然酒後駕車。
12月7日,慄某從河北省涿州市駕駛一輛救護車來津運送病人,任務完成後,晚間慄某約了幾個朋友小聚,他喝了幾杯啤酒。酒足飯飽後,慄某駕駛救護車返回涿州,行駛至建國道與五經路交口時,遇到了交警查酒。“查酒卡設在建國道與五經路交口,這輛救護車行駛到建國道附近時刻意停下來,有意躲避卡口。”光復道大隊執勤交警說,救護車司機的這種行爲引起了交警的關注,交警立即攔停救護車。“當時,司機只是將車窗開了一條縫,神情慌張地稱自己是醫院的,沒喝酒。”執勤交警現場用吹氣式酒精檢測儀對慄某進行了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每百毫升25毫克,屬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事後,慄某懊悔不已,他本以爲交警查酒也不會查到救護車,便心存僥倖上路。按照相關規定,交管部門依法對慄某酒後駕車違法行爲,予以罰款1800元、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
昨日,交警光復道大隊的陳隊長表示,他們已經和慄某所在的醫院取得了聯繫,醫院表示會依據規定對慄某的酒駕行爲進行內部處罰。
交管提醒
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救護車是特種車輛,它運送的都是急需得到救治的危急病人,其駕駛人的行爲將直接關係到病人的安危。如果駕駛人喝酒後,在送人的途中發生了車禍,將直接或間接導致病人受傷甚至死亡。提醒廣大駕駛人,尤其是駕駛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的駕駛人,一定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遵紀守法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