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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濱海新區工商局在流通領域對標稱廣東、山東、浙江、安徽、上海、北京、天津7個省、直轄市37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小家電開展抽檢,發現3個品牌產品不合格。
其中,潮安縣彩塘鎮更星不鏽鋼制品廠生產的商標為『更星』、規格/型號為『GX-G417』的防乾燒電熱鍋,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不合格;廣東半球實業集團公司(授權監制)臨沂高新區歐泰電器廠榮譽出品的商標為『半球』、規格/型號為『OT-A15-20L』、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4.4.21』的電熱水壺,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均不合格;潮安縣彩塘鎮紅梅五金廠生產的標稱商標為『彩梅』、規格/型號為『HM-G100』、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4.01.01』的電熱鍋,輸入功率和電流不合格。(記者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