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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期,有關『年底前憑交強險保單、駕駛證、身份證領取車務通,驗車和上高速時會用到』的信息在許多市民微信朋友圈轉發,本市交管部門通過官方雙微平臺進行闢謠。有關法律專家表示,部分商家推銷的車輛信息服務,應由用戶自願選擇訂購以及開通相關功能,並不與驗車和交通違法處理等規定程序強制掛鉤。
日前,許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有這樣的消息轉發:『最新通知,2014年12月31日之前拿著交強險的保單和駕駛證、身份證去保險公司領車務通,下次驗車的時候會用到,上高速也會用到。12月31日前免費領取,2015年1月1日後收費。請相互轉告。』經向相關部門核實,『天津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臺對此進行闢謠,迄今為止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從未單獨或聯合相關部門推出過此項服務。
據了解,目前由第三方或者部分商家提供的涉及車輛的信息服務,如衛星定位、行程監控、車輛以及人員信息管理等服務,應由用戶自願選擇訂購和開通相關功能,並不是交管部門每年機動車檢驗工作規定所需的手續材料內容,也不可能與驗車和交通違法處理程序強制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