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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屆時,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檔次繳費補貼標准,將在原來每年30至120元補貼標准基礎上,分別上調30元。調整後標准為:一檔60元、二檔70元、三檔80元、四檔90元、五檔100元、六檔110元、七檔120元、八檔130元、九檔140元、十檔150元。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
凡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滿60周歲,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不屬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持有殘疾人證、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自願參保殘疾人,按照個人繳費900元標准,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或者部分養老保險費。其中:對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對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為其代繳50%養老保險費。
為了減輕繳費負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按年繳費,即一年只需繳納一次養老保險費,而且可全年隨時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共設10個繳費檔次,最低每年繳費600元,最高每年繳費3300元,居民可以結合自身的實際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