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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嶽付玉)日前,記者從市金融工作局、天津保監局和市財政局等聯合召開的會議上獲悉,本市在金融服務於中小微企業方面推出重大舉措——探索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和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貼機制,旨在發揮財政資金導向和放大作用,支持金融機構放開膽子爲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政府爲貸款損失提供風險補償,減少金融機構後顧之憂,給予中小微企業更多“陽光雨露”。新舉措將從2015年正式推行,首期歸集風險補償金規模達60億元。
本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後激發創業熱潮,今年以來,全市新增小微企業10萬戶。這些企業設立之後急需得到資金支持。據統計,本市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只有27%的企業得到貸款支持,部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比較突出,這個問題不破解,實體經濟發展就會受到嚴重製約。
記者從《天津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試行)》中看到,該風險補償補貼模式,以滿足中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爲目標,以幫助未取得貸款支持的中小微企業獲得首筆貸款和缺乏抵質押擔保物的企業獲得信用貸款爲重點。風險補償金補償範圍“爲合作金融機構中小微企業貸款按法定程序覈銷後本金損失的50%”。該模式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用途有明確規定,“必須用於企業生產經營,不得用於轉貸、委託貸款、併購貸款、參與民間借貸和投資資本市場。”風險補償金由市財政局設立專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