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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將於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發揮兜底作用,以收住經濟困難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為主。
《條例》規定,住宅建設應當按照規劃和標准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交付。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能滿足養老服務需要的,區縣政府應當通過建設、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設置養老服務設施,並不得挪作他用。
區縣政府應整合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資源,以街道、鄉鎮為基礎,綜合考慮社區老年人口數量、服務半徑等因素,建設若乾社區老年服務中心。區縣政府建立的社區老年服務中心,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餐飲配送、便利購物、醫療保健、心理關愛、應急救助、活動場所等服務。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保證收住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的老年人,並提供無償的供養、護理服務。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以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為主,優先安排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孤寡、高齡老年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機構或者其他養老服務設施,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由市和所在區縣政府給予建設補貼,根據收住老年人的數量給予運營補貼,並根據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數量增加運營補貼。
利用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和學校興辦養老機構,由市和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給予建設補貼,並給予公共服務方面的政策支持。
養老機構、社區老年服務中心和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對投保責任保險的,由市和區縣政府給予保費補貼。
市民政部門會同教育、人力社保部門組織本市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創造條件開設與養老服務相關的專業或者課程,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