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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和平區山東路和長春道交口,正在建設的『聚和華大廈』是該區一個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但其施工過程影響了周圍部分居民的采光,並造成噪音污染,引起居民們的不滿。項目建設與居民生活產生矛盾怎麼辦?像這樣涉及多個部門的法律糾紛,日前在和平區聯合調解中心依托區、街、社區三級法律調解機制下得到圓滿解決。
和平區在全市率先建成的區級聯合調解中心,由該區各委辦局和街道辦事處等21個職能部門組成。接到居民的反映後,中心工作人員立即與區建委等單位取得聯系,實地了解到群眾反映的問題屬實。很快,聯合調解中心召集了由區建委、勸業場街道辦事處、開發商以及新津社區和花園路社區居民代表共同參加的工作會議。同時,聘請專業的日照分析公司,實地測量居民采光的影響程度。經過多次協商調解,最終確定了合理的經濟補償和房屋收購方案,500多戶居民接受了開發商給予的經濟補償。『居民們挺滿意的,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新津社區居委會負責人表示。
和平區聯合調解中心相關負責人說:『長達數月的宣傳疏導和積極協調,及時穩定了居民情緒,在解決居民補償問題的同時也確保了重點工程順利施工,充分體現了「大調解」工作格局在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中的優勢作用。』
除了建立區級聯合調解中心,和平區還在教育、衛生、交通等領域的職能部門和行業協會分別建立了70餘個矛盾調解組織,形成了以區聯合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為指導,以街調解委員會為依托,以社區調解委員會為基礎的三級調解工作網絡,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機制,構建起『大調解』的工作格局。今年以來,共化解各類復雜矛盾糾紛350餘件,實現了『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