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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微博消息,29日18時深圳市開始實施汽車限購政策,有效期暫定5年。每年暫定指標10萬個,按月分配。其中,2萬個指標只針對電動小汽車,採取搖號;8萬個普通小汽車指標,50%採用搖號,50%採取競價。年度指標視交通、大氣環境和汽車需求適時調整。深圳成爲全國第8個汽車限購城市。
此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稱,包括深圳在內的8個城市都存在實施限購政策的可能。2013年7月11日晚,深圳市交委重申,按照2012年深圳市政府發佈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書》,深圳在加強交通需求調控方面,主要通過利用設施供應、經濟槓桿、出行管理和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引導車輛合理使用,並“沒有限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