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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政局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傳來消息,為妥善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本市印發《天津市臨時救助制度》,並從即日起實施。《制度》將非本市戶籍人員與本市戶籍人員一同納入救助范圍。
《制度》指出,非本市戶籍人員,只需提交戶籍證明、居住證明、收入證明、支出票據等相關材料,即可委托居委會提出申請。無居住證的人員,可由公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其向轄區救助站申請救助,或由區、縣民政部門向市救助站申請救助。
《制度》規定,人均收入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5倍以下的家庭可享臨時救助。並且把因遭遇意外事件、突發大病等各種特殊原因導致支出超過上年家庭總收入2倍的家庭也納入救助范圍。
《制度》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依托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辦事大廳、政務大廳,設立統一受理窗口,方便群眾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