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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殘疾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事業的基礎管理工作,掌握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起點上的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服務需求,為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制定國家『十三五』規劃和殘疾人事業『十三五』發展綱要提供依據,經國務院領導批准,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決定開展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工作(以下簡稱『專項調查』)。
調查對象:專項調查的對象為在全國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登記並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及在數據庫中登記而暫未持證的疑似殘疾兒童。
調查安排:以2015年1月1日零時為調查標准時點,確定被調查殘疾人的基本數量、類別等情況。調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准備階段(201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做好專項調查的各項基礎准備工作,包括核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制定調查實施方案和調查表、信息系統設計、組建專家隊伍、開展人員培訓、落實相關保障措施等。
調查階段(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為單位開展調查登記、數據錄入、初步統計分析等工作,組織專家開展業務指導。
分析階段(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全國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為單位開展綜合統計分析等工作,提交成果報告。
天津市專項調查工作辦公室設在天津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殘聯),負責本市的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工作。調查人員主要由社區、村的殘疾人專職委員、民政助理員、村醫、社區醫生、社區(村)乾部及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組成。2015年1月1日起佩戴殘聯統一印制的調查員證進行入戶調查。
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工作問答
一、問:為什麼要搞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以下簡稱『專項調查』)?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黨中央、國務院格外關心、格外關注殘疾人這一特殊困難群體,此次專項調查就是由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實施的,目的是掌握殘疾人的基本服務現狀和未來服務需求,以更好地改善殘疾人民生,保障殘疾人權益,讓廣大殘疾人同全國人民一道同奔小康。
二、問:專項調查的內容是什麼?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此次專項調查重點了解各類殘疾人在生活救助、社會保障、康復服務、輔具服務、接受教育、就業幫扶、托養照料、扶貧開發、住房保障、無障礙改造、權益維護等方面的現有服務狀況、托底服務需求等內容。調查表由國務院殘工委辦公室委托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辦公室統一設計。
三、問:專項調查的對象是哪些人?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此次專項調查的對象是在全國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登記並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及在數據庫中登記而暫未持證的疑似殘疾兒童。
四、問:專項調查的時間是怎麼安排的?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2015年1月1日零時為調查標准時點,至3月31日結束。
五、問:專項調查的方法步驟是什麼?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全市有近5000名調查人員,佩戴殘聯統一配發的調查員證,到殘疾人朋友家中進行問卷調查,少數無法入戶的進行電話調查。
六、問:需要殘疾人朋友做哪些准備?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不需要做特殊准備,調查時只需要核對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如果是低保特困家庭需要核對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或特困證。
七、問:殘疾人朋友在回答問題時有什麼注意事項嗎?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實事求是,如實填報。此次調查是國家了解我們殘疾人與正常人的生存發展狀況還有多少差距,殘疾人的生活與小康社會目標還有多少差距,進而制定更多更有針對性的惠殘助殘政策,幫助殘疾人朋友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所以,希望廣大殘疾人朋友一定把自己真實情況提供給我們的調查人員,包括一些比較私人化的問題指標,比如年收入、儲蓄情況等等。我們有嚴格的保密機制和安全保障制度,請殘疾人朋友相信我們的專業調查人員,他們在調查前都簽署了保密協議,絕對不會泄露您的個人隱私。
八、問:調查員會不會問我銀行帳號?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絕對不會。調查問卷內容是全國統一制定的標准問卷,沒有向殘疾人朋友要銀行帳號的指標。如果有人要求提供銀行帳號,肯定是冒名調查的騙子,大家可以拒絕提供。
九、問:人戶分離的怎麼辦?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此次調查按社區、村進行,如果殘疾人朋友屬於人戶分離,請您帶上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社區、村找殘疾人專職委員或居委會(村委會)負責調查的同志接受調查;如果您行動確實不方便,也可電話聯系所在社區、村調查人員預約,由他們到您現住地入戶調查。如果調查人員與您電話或其它方式聯系,請您積極予以配合。
十、問:如果殘疾人朋友短期出門怎麼辦?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如果殘疾人朋友外出,請提前與戶口所在地殘疾人專職委員或居委會(村委會)聯系,商定調查時間。
十一、問:為什麼有的殘疾人不是調查對象?
市專調辦負責人答:此次調查人員名單底冊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零時前出證的殘疾人,截止日期之後沒有出證的殘疾人不在調查之列。